离婚的第五天,我去拿婚前购买的小两居室里的衣物。想用钥匙开门,却发现门锁竟然无法转动。我以为是锁坏了,仔细一看却发现锁是新的指纹锁。我稍感疑惑,立即打电话给前夫李伟,但他没接。等了一会儿,忽然听到屋内有搬东西的声音。我拍了拍门,里面立刻安静下来。随后,是我前婆婆周桂兰的声音。我用耳朵贴着门,听她在指挥搬东西,刚才那副在民政局哭泣的样子似乎完全消失了。
我赶紧找了开锁的师傅,确认锁是更换的。他开始施工,开门时我看到周桂兰坐在沙发上,周围满是我过去的东西和几个正在搬家的工人。墙上挂着的我和李伟的合照已经被摘掉,屋子里变得面目全非。
不久后李伟回来了,他看到我坐在客厅,手里握着身份证和银行卡,脸色立刻变了。我把手机推向他,显示出我刚刚挂失的存折信息。他震惊地问我疯了没有,我冷笑一声告诉他,这些钱都是我的,他妈妈未经我同意更换门锁和搬东西就是入室盗窃。他愤怒地打翻了纸巾盒,声称小浩的教育费要用这些钱。
周桂兰看到这一幕,立刻开始哭诉,指责我对小浩不负责。我气愤地讲出了房子的真实来源,以及李伟这些年来对家庭的态度。我告知他们,如果继续动我的东西,我将报警。
李伟试图软化语气,让我归还钱,他声称我工作收入微薄,未来会后悔。他问我为何非要如此坚决。我毫不留情地回忆起我们婚姻中的种种不平等和他对我的无视。这场离婚显然是他和他母亲共同策划的结果,而我如今绝不打算妥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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